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党员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采购编号:2025-91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党员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直接采购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党员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盐湖钾肥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的熟练掌握,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懂政策、精业务、善服务、能担当”的高素质党建队伍,助力公司党建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根据盐湖钾肥实际需求,结合2025年度培训计划的统筹安排,计划组织开展3批次,每期5日的党员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花垣县作为中国五矿集团定点帮扶的重点单位,其下辖的中共花垣县委党校(十八洞党校)已多次承接中国五矿集团及盐湖股份培训任务。盐湖钾肥为进一步深化落实集团公司乡村振兴帮扶战略,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且基于该党校创新打造“红色党建”“绿色生态”“古色文化”“金色产业”四条现场教学线路,融合沉浸式体验、案例教学、互动研讨等多种形式,能让学员在实景实情中感悟思想伟力、提升实践能力多方面因素,拟选择该党校作为此次培训的承接单位。经盐湖股份相关部门批示,同意本次培训通过直接采购的形式选择中共花垣县委党校(十八洞党校)进行授课培训。
依据《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总部采购业务实施细则》中国五矿供管[2025]40号及《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业务采购实施细则》中国盐湖字[2025]114号,第四章采购方式管理第八条(四)直接采购“8.因开展干部、党员、关键人才培训等专项工作需要,需要与上级单位培训机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专项培训的”的规定,拟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党员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与中共花垣县委党校(十八洞党校)进行非招标直接采购。
2.1 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党员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服务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