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现场零星维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现场零星维修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现场零星维修服务
2.2 施工期限:122日历日(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包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响应文件中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3供应商发银行汇(转)帐凭证至qhjsjzb@sina.com后,我部发电子版询比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08时30分。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加密)注明“**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现场零星维修服务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hjsjzb@sina.com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5年9月2日08时30分,地点为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不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现场参加开启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加开启会议,具体事宜将在开启会议前一天18: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8.其他
8.1结算要求:根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编制管理办法》(盐湖项〔2023〕49 号)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编制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盐湖项〔2023〕227 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后附现行造价管理办法)。若股份公司造价管理办法有变动,以现行管理办法为准。
8.2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人下发的《零星工程委托单》中全部施工内容后,向采购人报送相关结算资料及结算书,采购人报供应商结算书至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后,报送盐湖股份公司工程造价审核中心进行审定,在审定金额的基础上,根据成交供应商合同约定的下浮率进行结算。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咨询费用将由采购人承担。
8.3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邮 编:816099 邮 编:816099
联系人:毛洪海 联系人:李吉霞
电话:13909795036 电话:0979—844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