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盐田元通尾盐池A区东坝及南坝制做粘土夹芯项目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采购编号:2025-00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盐田元通尾盐池A区东坝及南坝制做粘土夹芯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直接采购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盐田元通尾盐池A区东坝及南坝制做粘土夹芯项目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元通尾盐池A区东坝和南坝基础主要由尾盐铺垫构成,目前A区的两个坝体出现多处渗漏问题,严重影响车间尾盐水的流失以及车间安全,需制作粘土夹芯,以消除堤坝渗漏引发的安全隐患。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格尔木通途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具备相关资质,该单位长期在钾肥分公司施工,在人员及机械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熟悉业务流程,在合同履行期间,及时高效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及甲方要求的临时性任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由于该项目为紧急抢修业务,格尔木通途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具备施工条件,利于及时抢修。
根据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颁布《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中国五矿供管〔2025〕40 号),《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实施细则》第三章采购方式的选用第十一条(四)直接采购“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规定,拟就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盐田元通尾盐池A区东坝及南坝制做黏土夹芯项目与格尔木通途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按框架合同执行。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格尔木通途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盐田元通尾盐池A区东坝及南坝制做粘土夹芯项目
2.2履约期限:根据甲方要求实施
2.3 履约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2.4 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1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844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