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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盐田清盐出矿测绘业务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2024-09-24

 

采购编号:2024-12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盐田清盐出矿测绘业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盐田清盐出矿测绘业务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需要,钾肥各生产单位(钾肥分公司、三元公司、元通公司、盐云公司、晶达公司)清盐出矿业务委托资源分公司实施,部分实施业务委托第三方进行测绘,并将测量数据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工程涉及金额较大目前清盐出矿业务量较大,现测绘单位测量进度缓慢,为保证工程量测量数据及时性、准确性,避免因承包商资金短缺造成欠薪事件发生,需引进新的测绘单位,钾肥公司截止目前各生产单位2024年盐田清盐出矿等需测绘面积约3.6K,成品氯化钾散料盘点量约70万m³、矿堆存量测量约90万m³,另2025年将按计划实施,服务期限一年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与盐湖股份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单位青海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资质条件符合测绘业务实施条件,并在前期业务中信誉良好。依据2023年12月25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十二符合采购人内部控制的采购项目”的规定,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盐田清盐出矿测绘业务,以非招标直接采购方式委托青海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进行实施,并签订框架合同。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青海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1.8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盐田清盐出矿测绘业务

2.2履约期限:一年

2.3履约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2.4 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925日-2024年929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8448333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电 话:0979-8449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