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贠红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结合《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公司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姜弘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及下设专业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冯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董事变更后,冯鹏先生将填补姜弘先生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4、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候选人简历如下:
冯鹏,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在职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青海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海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冯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冯鹏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