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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3-07-14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我们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以下)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八届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包庆山先生、王盆存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签署:

 

王建       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