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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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中化化肥销售/采购产品;
(二)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办理日常结算、各档次的对公存款服务、现金管理业务、国际业务、融资业务、银企互联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此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姜弘、冯明伟、高健、张铁华、卜一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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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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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产品 |
中化化肥 |
氯化钾(进口)、硫酸钾、复合肥等物资 |
0 |
15,000 |
0.00 |
100 |
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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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皓宇 |
采购加工热水 |
0 |
2,100 |
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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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17,100 |
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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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品 |
中化化肥 |
氯化钾 |
132,773.61 |
225,000 |
7.67 |
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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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225,000 |
7.67 |
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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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承兑汇票托管、融资等业务 |
工商银行 |
存款金额、银行承兑汇票托管日均余额。 |
167,754.24 |
300,000.00 |
12.00 |
4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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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 |
81,794.68 |
270,000.00 |
5.85 |
6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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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
176,382.93 |
190,000.00 |
12.62 |
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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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行 |
49,372.49 |
50,000.00 |
3.53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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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说明:2022年,受市场环境、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调整了部分关联交易的业务往来。同时,因公司年初预计关联交易时,全面充分地考虑了各类关联交易发生的可能性,因此使得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年初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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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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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跃
注册资本:1,130,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用薄膜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薯类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油料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豆类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棉花种植【分支机构经营】;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分支机构经营】;糖料作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烟草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蔬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花卉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水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坚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中草药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棉、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公司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负责人:博来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3.公司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负责人:胡卫华
经营(业务)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外汇担保;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贵金属买卖业务。
4.公司名称:国家开发银行
法定代表人:赵欢
注册资本:42,124,836.5382万元
经营范围: 吸收对公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委托贷款;依托中小金融机构发放转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信用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信用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开展自营和代客衍生品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资产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顾问咨询;海外分支机构在开发银行授权范围内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银行业务;子行(子公司)依法开展投资和投资管理、证券、金融租赁、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公司名称: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洪锐
注册资本:255,687.7093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款业务;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国库代理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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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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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化肥 |
中化化肥为本公司股东中化集团下属子公司,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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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与公司股东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同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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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 |
为公司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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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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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银行及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均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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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联方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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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化化肥 |
1,885,391.32 |
1,030,605.30 |
2,110,721.19 |
75,058.28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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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商银行 |
9,620,381.27 |
79,467.49 |
182,492.57 |
77,572.92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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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银行 |
5,706,099.32 |
-246,885.94 |
-220,025.01 |
-264,711.48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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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开行 |
1,681,539,100.00 |
143,128,200.00 |
15,701,400.00 |
6,419,300.00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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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海银行 |
10,286,908.25 |
978,084.61 |
291,887.22 |
41,634.37 |
截止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稳定,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采购、销售产品
本公司与中化化肥之间的采购、销售产品按一般市场经营原则进行,销售按批次结算,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9亿元。
(二)银行存款、承兑汇票托管等业务
1、对公存款业务。盐湖股份公司在银行对公存款业务包括银行存款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其中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业务。
2、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等业务。
对公存款业务中银行存款可以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方式存入;活期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以银行审批或签订的具体协议率为准。
3、融资业务。公司在银行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供应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质押及对外签发等业务。
公司在关联银行存款金额、银行承兑汇票托管等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的商业条件下执行,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关联银行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其他商业银行账户。
(三)关联交易期限
以上关联交易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审议额度使用完毕为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中化化肥关联交易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采购原辅材料,是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满足本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确保公司产品的稳定销售,可有效的降低销售成本,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分子公司向中化化肥采购进口氯化钾与本公司所生产氯化钾为不同产品,可更好的满足用户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遵从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公允合理的原则,保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银行开展银行存款、承兑汇票托管等业务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开展存款、结算等资金相关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此外,此四家银行的相关资金业务,具有高效、简便等优势。同时,作为公司股东的金融机构,上述关联银行将优先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公司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和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事项符合体现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提交八届二十一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认可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所不可避免的经营活动,与各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签署的总体框架协议是公允的,能够保证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原则遵从了公允合理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我们同意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