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公司印发《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试行)》
不拘一格“评”人才
近日,盐湖股份公司印发《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聘任工作,建立健全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科学职称管理体制,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综合素质。
《办法》共分7章34条,明确了职称评聘的管理原则、分类范围、职责分工、申报和评审流程、聘任条件、聘任期限、考核方式、监督管理等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指出,职称申报评审,需与国家和青海省内职称改革方向一致,政策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青海省相关政策法规。并实行与继续教育培训挂钩制度,加强职称评聘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规定职称管理工作由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成员由各相关专业部门组成,全面保障广大职工权益,维护公平公开原则。
《办法》详细列出评审申报六个环节:申报通知、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及公示、申报复审、评审、评审结束,确保每个环节有人管、管到位。同时,首次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分离制度,即高级职称由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统一聘任,中级及以下职称由员工所在单位自行聘任,将人才的评价使用权适当下放基层,支持和引导基层单位通过自主评聘,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办法》规定所聘职称必须与岗位职责说明书中任职资格内容一致,采取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任,定性和定量、民主评议和组织考评相结合模式,以“德、能、勤、绩、廉”为主,重点从突出业务成绩、业务技能和技术水平全面考核。明确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的方可续聘,不称职者应予以解聘,未参加考核者下年度不得续聘,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业绩、综合能力考核、岗职匹配度等情况,可以高职低聘,彻底改变了以往“一评定终身” 的做法,构建起能高能低、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据悉,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2023年度青海省人社厅下放工程系列(综合类)中级职称评审权给公司,但这只是公司职称制度改革的“前半篇文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才是职称制度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办法》的出台既为公司职称评聘管理工作提供了可参考依据,也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职称评聘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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