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云钾盐有限公司 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 重点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022-091
青海盐云钾盐有限公司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云钾盐有限公司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
1.2 采购人:青海盐云钾盐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青海盐云钾盐有限公司为提高职工幸福感及归属感,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和使命,推进实施宿舍楼北面地坪改造、职工活动室改造、办公楼前广场改造及停车位划线、建筑垃圾外运。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青海盐云钾盐有限公司宿舍楼北面地坪改造、职工活动室改造、办公楼前广场改造及停车位划线、建筑垃圾外运。
2.2 计划工期:25个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 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青海盐云钾盐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规范》标准
2.5 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两年(2020、2021)财务状况良好(响应文件中附经审计的近二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备查);
(3)业绩要求:2019至今内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备查);
(4)信誉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6)其他要求:
1)法人委托代理人及参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在2021年1月至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
2)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8日08时30分,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注明“**单位青海盐云钾盐有限公司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hjsjzb@sina.com。
5.2逾期递交的、未送达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2年08月18日08时30分,地点为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疫情原因,不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加开启会议,具体事宜将在开启会议前一天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采购人:青海盐云钾盐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 盐湖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邮 编:816099 邮 编:816099
联系人:孙顺鑫 联系人:李吉霞
电 话:13619791050 电 话:0979-844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