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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 生产线除尘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2-04-30

【招字:2022-0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生产线除尘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HSE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元通公司政【2021】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察尔汗盐湖格尔木工业园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

 (2)规模:在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生产线除尘改造工程技术方案基础上,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对现有的除尘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包括本次项目所涉及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即交钥匙工程,工程总承包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最终使用效果和环保要求等全面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根据颗粒物排放考核指标对现有造粒车间、造粒包装、吨包车间、粉钾包装、成品皮带廊(转筒、旋风除尘器下料部分)进行设计、采购、施工。 实施目标:室内颗粒物浓度要求≤10mg/m3,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求≤30mg/m3。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5864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生产线除尘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57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70.0天

招标范围:在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生产线除尘改造工程技术方案基础上,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对现有的除尘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包括本次项目所涉及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即交钥匙工程,工程总承包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最终使用效果和环保要求等全面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根据颗粒物排放考核指标对现有造粒车间、造粒包装、吨包车间、粉钾包装、成品皮带廊(转筒、旋风除尘器下料部分)进行设计、采购、施工。 实施目标:室内颗粒物浓度要求≤10mg/m3,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求≤30mg/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环保工程师](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和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5864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2年04月30日 0:00 时至 2022年05月13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31日 9:00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格尔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尔木市开标室二(可容纳48人)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qhyhgf.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邮 编:

  编:816099

联系人:王 龙

联系人:李晓丽

  话:13369795155

 话:0979-8448240

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