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案例分享(评估执业质量不合规案例分享)
2022-02-21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陈某某、姚某某:
经查,你们在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博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森或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估值项目(中企华估字〔2020〕第5001号、中企华估字〔2021〕第6203号)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1.可比公司选择不恰当。一是营业收入规模差异悬殊,可比性较弱,部分可比公司收入规模为标的公司的50倍以上。二是可比公司和标的公司业务构成差异较大。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