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投资者教育    2月17日案例分享(减持违规 未履行承诺)

2月17日案例分享(减持违规 未履行承诺)

2022-02-17

 

李某某作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翰通或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4,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李某某在映翰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

经查,2021年5月27日至7月28日期间,李某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30,570股,占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29.26%,减持比例超过25%。

上述行为违反了李某某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李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