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应急救援中心消防车辆维护保养 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消防车辆维护保养
(采购编号:2021-048)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1年 12月14日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消防车辆维护保养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消防车辆维护保养
1.4 采购项目概况: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消防车辆,现对存在隐患的车辆进行正常的维检修及常规保养,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稳定。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中心29辆车辆进行常规维护及保养。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2.2 服务时间:14日内维修完毕交付使用,请供应商报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最短的时间。
2.3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格尔木工业园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
2.4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汽车维护与保养规范》标准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质与权利,必须具备汽车维护与保养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能力。为二类车辆维修企业。
(2)财务要求:近两年(2019、2020)财务状况良好(响应文件中附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备查);
(3)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具备消防车辆维修业绩(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备查);
4)信誉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本地交通运输管理中心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1)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2019年1月至今连续达到一年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
3)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日内);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1 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20日至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邮箱qhjsjzb@sina.com(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供应商报名后发电子版询比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4.2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0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电汇至如下指定账号。如需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邮箱。
户名: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
账号:105011878987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08时30分,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注明“**单位消防车辆维护保养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hjsjzb@sina.com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08时30分,地点为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疫情原因,不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加开启会议,具体事宜将在开启会议前一天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8.其他
无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邮 编:816099 邮 编:816099
联系人:陈芝慧 联系人:彭爱全
电 话:17309795855 电 话:0979-8448248 8448240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8 |
询比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A/C)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不得分包的内容: 对分包供应商的要求: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可以偏差的范围:无 可以偏差的项数:0项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资料名称: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出的书面通知及答疑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00前 各供应商请将需澄清的问题在截止时间前发至邮箱qhjsjzb@sina.com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确认的最晚时间:收到补充文件当日 确认的方式:书面方式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公证件等所有复印件。 2、依法对响应文件所作的书面修改、补充的内容; 3、按评审小组书面通知要求,对响应文件所做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的内容。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0 % 注:数量增减幅度通常在10%以内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 □有,最高响应限价计算方法:最高响应限价:/元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详见第五章内容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日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1、保证金的金额:(小写):10000.00元人民币 (大写):壹万元整 2、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响应保证金专用账号;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响应截止时间前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4、为便于响应保证金的核对,票据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 户名: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 账号:105011878987 5、响应保证金及利息的退还,通过银行转入未签约的供应商和供应商的原银行汇(转)出账户;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自收到采购人递交的书面合同的第二日起5日内,以银行转账日期为准。通过银行转入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的原银行汇(转)出账户。 |
3.4.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 形式 |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对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的(因采购人原因除外)。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询比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未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付款条件等签订合同的)。 4、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业绩通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有瞒报或谎报业绩等欺诈行为的,建设有权将此作为无效询比处理,并不予退还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书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公证件等 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项目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公证件等提供有效资质复印件。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19年至2020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有财务要求的,应选择两种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一种作为财务证明材料。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近年是指:2019年至今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订单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一)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附相关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及业绩证明等的复印件。 注:一般工程和服务项目有本项要求。采购人应在此处明确对有关人员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及业绩证明等的具体要求。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委托代理人在2019年1月至今连续达到一年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条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
3.6.1 |
对非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无 |
3.7.5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对电子版要求 |
响应文件副本/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不要求 □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
3.7.6 |
分册装订要求 |
不要求 响应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编制目录,正、副本分别胶装订成册。如有彩页须装订在文件内,不得单独成册。 |
4.1.1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邮件注明“**单位消防车辆维护保养响应文件”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08时30分前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qhjsjzb@sina.com 地址:/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是,退还时间: |
4.3.3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 |
5.2(4) |
开启程序 |
开启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报价、工期 |
5.3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
成交供应商为多家时,供应商不足的数量 要求: 家 不适用 □适用 |
6.2.2 |
推荐候选人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
推荐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
7.3 |
预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介:/ 公示期限:/ 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 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90天 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 其他要求:无 |
8.1 |
异议渠道 |
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电话:0979-8448245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
8.2 |
可以调解异议争议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 |
无 |
10.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不要求承担 □要求承担 费用标准或金额: 交费时间: 交费方式: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2.1 |
采购文件解释 |
按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理解不一致的,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优先解释顺序;仅适用于询比响应阶段的约定,按询比公告(响应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优先次序解释;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或者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文件形成的时间顺序,后者为准。评审小组对采购文件理解不一致时,应当邀请采购人和编制采购文件的代理机构予以解释。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和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电子版仅为采购人的存档资料,其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内容不一致使,以纸质版内容为准。 |
10.2.2 |
期 间 |
采购文件期间:按年、月、日(包括日历天)计算的,以公历年为准;按小时、分计算的,以北京时间为准;按天计算的,从开始之日计算,但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包括开始之日的,从其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公休日的,以公休日最后一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的24时。有工作时间的至工作时间结束截止。 |
10.2.3 |
文明安全施工 |
执行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标准和规定。 |
10.2.5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1.依据西政劳社[2007]40号文件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供应商必须到格尔木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2.若发生拖欠所雇佣劳务人员工资的情况,采购人有权以工程款代为支付供应商雇佣劳务人员的工资。 |
10.2.6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ZBTB/T 01—2018,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7.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供应商踏勘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 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预备会。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1 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可以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的将视为无效。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计算方法有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 90 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询比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条目,供应商除了进行响应外,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3)未按第 4.1.1(1) 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3)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4)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纪录上签字确认;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成交供应商为一家)或低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成交供应商为多家)时,采购人可视情况继续或终止询比采购。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及评审工作。
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提交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做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你方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请你方在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3.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3.1.1供应商的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照如下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确认。供应商拒绝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统一按最终报价的大写总价为准。
(2)缺漏项调整,在采购文件要求清晰明确的情况下,如果响应文件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
(6)增值税处理。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的评审价格应为包含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最终报价缺少相应价格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提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3.2.5 汇总。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4.2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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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消防车辆维修保养事宜,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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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为元整(大写),含13%增值税,包含运费、维修费、材料费、上门服务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1、本合同修理费用包括了维修机车所需的部件产品费、维修费、技术资料费、设备拆卸费、安装费、现场技术服务费、各种税费、部件产品的包装费、运杂费及保险费等与乙方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2、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机车在入场修理时,须对机车进行外观检查及启机检查,凡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超出本合同范围维修的零部件费用包含在此费用中,超出1万元的设备维修费另行沟通。
5)车辆入厂外观检查,大部件解体后发现丢失、拆换、非正常损坏又无法修复、需要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另计。
2、维修机车所需的部件产品的质量严格按照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标准体系规定的程序体系执行;符合相关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
3、乙方所维修的机车及其更换的部件产品必须保证与原设备安装衔接的匹配性,外型尺寸、技术参数等均应符合甲方所有条件,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场施工用的场地、水电气、天车等大型工具,专用工装工具、通用工具、设备等。
2、甲乙双方应各指定一名技术人员作为各自的联络代表,负责处理在修理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一般问题由双方联络代表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交由双方领导共同解决。
4、乙方在甲方实施修车过程中,应遵循甲方厂内一切规定,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安全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维修期限: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所有设备的维修并安装调试完毕。
第五条、维修地点: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察尔汗金属镁一体化工业园区) 。
2、乙方提供的配件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甲方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2、合同总价计元整(大写),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全部修理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付款合同总价的90%,计元整(大写)。
6、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银行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于银行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付款条件未成就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相应款项;甲方支付相应款项不视为付款条件成就,除非乙方切实、完整的履行了义务。
1、保密内容:在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乙方了解和掌握甲方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和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和资料。
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书面声明乙方可以不履行保密义务之日止。
4、泄密责任: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行为对第三方不构成侵权。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相关全部责任。
2、甲方在后续使用过程中,自行创造发明的技术、信息等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及相关附属权利均属于甲方所有。
1、乙方若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修复并安装调试完毕,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维修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予以赔偿。
2、乙方在修理本合同项下设备时,发生设备报废、或灭失的,甲方支付修理费用的义务因此解除,乙方需承担该修理设备的全额赔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3、乙方修理的设备不符合甲方使用目的及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直至满足甲方使用要求为止;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与约定不符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向甲方支付维修费用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解决纠纷的方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或30天内无结果,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7份,甲方执6份,乙方执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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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修车辆及装备涉及到的零部件等其他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等关键信息。
3、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并明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用户投诉受理制度等。
4、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等岗位并落实到人。
5、具有汽车维修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具有所维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件。
6、具有汽车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及维修人员培训等制度。
5、建立汽车维修档案盒进出厂登记台账、汽车维修档案包括维修合同、进厂、出厂、过程、竣工检验记录、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和工时材料清单等。
7、配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不许提供假冒伪劣配件。定期对维修质量及配件质量进行抽查。
8、服务礼貌周到、服务公开、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对客户的意见、投诉及时答复。
9、环境整洁、管理有序,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规范化、制度化。
10、信守合同、保证质量,严格执行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和材料。
2.1本工程在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
3.1维修保养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维修、保养、应急维修服务,满足乙方的日常维护修理的需求。乙方自愿为义务指导和协助甲方车辆的正常保养和维护。
3.2送修方式: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维修派车单”。派车单上应明确填写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等内容,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并现场报价,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4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3.5 消防车辆作为应急战备执勤车辆,如有临时维修需求,接到维修通知后,维修企业必须在12小时内做出实质响应,否则将取消消防车辆维保投标资格。
3.6、乙方若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修复并安装调试完毕,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维修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予以赔偿。
3.7、乙方在修理本合同项下设备时,发生设备报废、或灭失的,甲方支付修理费用的义务因此解除,乙方需承担该修理设备的全额赔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3.8、乙方修理的设备不符合甲方使用目的及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直至满足甲方使用要求为止;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9、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与约定不符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向甲方支付维修费用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5.1、成交供应商应全力完成中标内容的保养及维修等相关服务。
6.2、响应文件中必须有专门章节(格式自定义)说明保证服务时间的保障措施及响应承诺。并且在响应文件目录中体现以便评标查询。
7.1、验收按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都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我方签订合同;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委托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询比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询比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同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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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采购人应根据国家、行业、地方发布的计价办法、项目报价要求等,编制适合采购项目的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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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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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厂配件(海纳公司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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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其他 |
玻璃水2L/12瓶/箱 |
箱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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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厂配件 |
204 |
防冻液4L(蓝色) |
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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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厂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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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
尿素10L |
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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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厂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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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
二冲程机油1L |
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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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厂配件 |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和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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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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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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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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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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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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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括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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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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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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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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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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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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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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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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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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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项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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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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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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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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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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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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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响应方案
(一)施工组织设计(改为维修方案)
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背、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二)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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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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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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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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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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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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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内容 |
预算造价(万元) |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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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查询截图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