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投资者教育    投资者教育案例汇编2026-006:诱导投资者规避适当性要求

投资者教育案例汇编2026-006:诱导投资者规避适当性要求

2026-04-30

 

基本情况

A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甲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推介过程中,存在引导个别投资者重新进行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评估、调整评估结果的违规情形。监管部门A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甲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协会A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公开谴的纪律处分措施,对从业人员甲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公开谴的纪律处分措施。

案例启示

适当性义务的履行卖者尽的重要内容,也买者自的前提和基础。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勤勉履行风险匹配义务,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从源头上防范因风险错配而引发投资纠纷或系统风险。募集机构不得诱导或暗示投资者规避适当性审核要求,不得引导投资者通过修改信息、重复测评等不当方式改变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不得通过其他提示、暗示、误导等行为干扰测试人员或影响测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