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及取证服务(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及取证服务(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及取证服务(第二次)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我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满足公司安全生产许可和日常合规性管理要求,现计划通过采购方式,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为我公司相关人员提供规范、高效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试取证服务。本项目“三项岗位人员”包含初训人员和复审人员。公司“三项岗位人员”共计约164人。其中,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审约80 人,初训约5人;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约71 人,初训约8人,特种作业人员涉及工种包括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具体工种及人数以实际报名情况为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三项岗位人员”包含初训人员和复审人员。供应商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安监总局)大纲规定的标准课时,提供包含配套教材、资料在内的理论培训以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负责组织学员在格尔木市本地完成培训、机考和实操考试,并代为办理向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三级应急管理部门的考试申报手续;负责证书的领取与发放工作,确保考试合格的学员取得露天矿山行业对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2.2 服务期限:365日历日(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算)。
2.3服务要求:在本合同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学员出现证书过期情形,供应商应及时统筹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证书考取等配套工作,确保各项事宜高效落实;同时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体学员信息统计及报名材料收集,按考试计划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完成所有批次考试,并于考试通过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证书交付采购人。
2.4 服务地点:培训、机考和实操地点须在青海省格尔木市。
2.5服务质量及标准: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采购人露天矿山的生产特点。首次统一考试的整体通过率须不低于95%;对于首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供应商应无偿提供补考相关的培训及考试服务,直至学员通过考试并取得对应证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独立签署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师资、资金、设备等配套履约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响应文件中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果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至今,具有两项 “三项岗位人员” 培训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双方盖章、签订时间、培训类别)。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结果)。
(5)主要人员要求:为本项目拟派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有效的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其他要求:
1)特种作业培训须配备至少1名理论培训专(兼)职教师和至少1名实际操作培训专(兼)职教师。理论培训专(兼)职教师须取得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或高级职称。实际操作培训专(兼)职教师须取得与所授课程对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须至少配备1名理论培训专(兼)职教师。理论培训专(兼)职教师须取得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或高级职称。
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培训所需的专(兼)职教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理论培训所需的专(兼)职教师,允许人员重复兼任。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本项目共1个标段。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1日将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发至邮箱qhjsjzb@sina.com(邮箱注明:单位名称、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及取证服务(第二次)”)。供应商发银行汇(转)账记录至qhjsjzb@sina.com后,发电子版询比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4.2本次询比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从供应商公司账户汇(转)至如下指定账号(备注报名项目名称:**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及取证服务(第二次))。
户名: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
账号:105011878987
4.3供应商发电子版银行汇(转)账凭证至邮箱qhjsjzb@sina.com后,在邮箱获取询比采购文件,供应商工本费发票为数电发票,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选择取得发票自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4日15时30分。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加密)注明“**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及取证服务(第二次)”,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发送至邮箱qhjsjzb@sina.com。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6年02月04日15时30分,地点为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不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现场参加开启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加开启会议,具体事宜将在开启会议前一天18: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8.其他
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邮 编:816099 邮 编:816099
联系人:郑小凤 联系人:李吉霞
电 话:13897196963 电 话:0979-8448240